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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人事局2007年上半年招考公務員公告
2007-05-17 10:06:41 來源:大華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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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試:

  面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一組織,統一命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需進行報考資格復審,2007年應屆畢業生持准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持准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報考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報考公安系統的考生還須進行體能測評,按筆試佔50%、面試佔30%、體能測評佔2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全省統一劃定為60分。

  四、體檢和考察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是否依次替補人選,由主考機關確定。

  五、錄取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選(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證書及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經審核合格),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本次考試除《公安基礎知識》和《法律基礎知識》外,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汕頭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詳細情況可查閱汕頭人事網(//www.strs.gov.cn)、汕頭人纔網(//www.str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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