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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人事局2007年上半年招考公務員公告
2007-05-17 10:06:41 來源:大華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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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07年5月26日至27日(二天)。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16時30分。

  (二)報名地點:汕頭市海濱路13號市人纔市場。

  (三)報名要求:

  報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考條件、要求, 2007年應屆畢業生持本人內地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持本人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同版),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名。

  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除特殊職位外,報考人數少於3人的職位不予開考。報考者可退回報名考務費。

  報考者按汕頭市物價局的規定,繳交考務費100元。對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請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准考證發放:接受報名後,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請於2007年6月13日至14日(二天)到招考單位領取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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