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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招申論范文詳解1:合法未必合理
2007-06-20 10:27:13 來源:人民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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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年3月18日浙江公務員面試真題第四題:

  關於路邊設攤,現在出了個文件,規定在市區內可以根據民意,適當選取一些路段擺攤,但是以前在馬路邊設攤是一概封殺的,對於這個文件,市民反響不一。談談你的看法。

  分析:首先戴斌老師請大家先看題目中的關鍵字眼——『現在出了個文件』,為什麼說它是關鍵字眼呢?因為這裡所傳遞的信息就是政府的態度和以前相比作出一定的改變,就是『可以根據民意,適當選取一些路段擺攤』。而不再像過去那樣『一概封殺』。這裡,戴斌老師的觀點是,政府作出的這樣的『改變』,應該是值得肯定的。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從哲學的觀點看,事物是不斷的發展的,過去和現在相比,實際上所處的歷史條件和社會條件都是有所不同的,過去是『一概封殺』不代表現在也要『一概封殺』,過去『一概封殺』是對的,不代表在現在的社會條件下,『一概封殺』也是對的。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政府能夠根據社會條件的變化,勇於『求變』,敢於推翻自己原先的政策,這種態度值得肯定。

  其次,從社會民主化的角度來看,政府可以說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體現的是對民意的尊重。為什麼?因為題目中有一個很關鍵的限定條件,那就是『可以根據民意』,『適當選取一些路段擺攤』。這裡『可以』代表沒有強制性,這是民眾的自由,而不是一個強制性的行政決定。二是『選取一些路段擺攤』的前提是,要『根據民意』,即『民意支持』就可以在『特定路段擺攤』,『如果民意不支持』就不能在『特定路段擺攤』。三是『適當』二字,這裡的『適當』實際上指的是與現行的城市規劃沒有存在太大的衝突,即對民意的尊重是建立在尊重客觀規律,尊重社會長遠發展的前提下的。至於『市民反響不一』的問題,戴斌老師建議考生還是從理解的角度出發,因為不管結果如何,社會中總是存在許多不同的利益群體,任何行政決定或行政政策都不可能兼顧社會中各個人群的利益。因此,『市民反響不一』可以說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

  參考答案:對於現在政府規定『在市區內可以根據民意,適當選取一些路段擺攤』的問題,我的看法是:

  (1)從哲學的觀點看,事物是不斷的發展的,政府根據現在社會條件的變化,對『路邊擺攤』的問題,采取了與以前不同的處理方式,是有其合理性的。

  (2)對於新出臺的文件,我認為體現了三方面的合理性:一是體現民意,因為文件規定政府在問題的處理是『根據民意』作出相應的行政決定。二是很好地把握了『度』的原則,政府不是全面地同意『路邊擺攤』,而是從『選取一些路段擺攤』,此舉既不過左,也不過右。三是文件是建立在尊重客觀規律,尊重社會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因為文件要求是『適當選取一些路段擺攤』,對於『不適當的路段』,政府並沒有改變原來的管理模式。

  (3)『市民對這個問題反響不一』,我認為是一個正常的現象。因為『根據民意,適當選取一些路段擺攤』可能對某些城市居民是有利的,但也可能影響或是可能影響某些城市居民的利益,那麼部分城市居民表示出一定的擔懮是很正常的。對此,我們需要做的就是,更加謹慎地處理『擺攤路段』的選擇問題,盡可能少地影響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新東方北斗星公務員考試研究專家 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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