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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招申論范文詳解1:合法未必合理
2007-06-20 10:27:13 來源:人民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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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未必合理,合理未必合法

  ——關於北京市城市攤販管理的思考

  『禁攤』可以說是我們國家在城市化進程過程中所出現的一個『特殊現象』。其實從我國小攤販的歷史看,從遙遠的古代開始,小攤販提供的服務就已經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解決了部分低收入群體的生計問題,也為市民生活提供了方便,降低了市民的生活成本。但與此同時,我們不得不承認,城市中的小攤販常常也為我們帶來髒、亂、差的城市環境。而在我們北京市區,為了市容整潔,我們的城市的管理者制定了『禁攤』政策。而對於目前北京市城市攤販管理問題,似乎城管、市民和小攤販都『有話要說』。

  站在城管和部分支持『禁攤』市民的角度看,在『禁攤』時理直氣壯,雷厲風行的『嚴厲打擊』,實際上應該是城管的『合法』行為,應該一概支持。誠然,法律賦予了城管有『嚴厲禁攤』的『權力』,同時也指定了城管有維護好市容市貌的『義務』。從這個角度看,似乎一切無可厚非。但戴斌老師不禁要問:『合法的行為一定合理嗎?』問題的關鍵是,法律賦予了城市管理者『整治城市環境』的權力,可以說去『做』『整治城市環境』這個事情是完全對的,因為其是『合法的』。但如何去『整治城市環境』,其中的『整治方式』就是一個『合理性』的問題。如果在做一件『合法的』的事情時不考慮其行為方式『合理性』,那麼執法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站在小攤販和部分不支持『禁攤』市民的角度,『不禁攤』似乎纔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誠然,從哲學的角度看,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合理性。馬路攤點之所以能在城管的嚴打之下存在了這麼多年,一方面是因為廣大市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經營馬路攤點為城市下崗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者提供了大量就業崗位,也是城市低收入者的主要生活來源。在供需雙方之間強大的力量之下,『禁攤』的『不合理性』似乎『表露無遺』。但戴斌老師還要問:『合理的行為一定合法嗎?』答案是否定的。馬路攤點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如佔道經營,妨礙交通;產品質量不過關導致消費者權益被侵犯、污染環境及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這些都是法律『不可容忍』的行為。如果在做一件『合理的』的事情時不考慮其行為方式『合法性』,那麼必然是無法『實施』和『被廣泛接受』的。

  那麼在我們北京市城市攤販管理過程中,如何纔能做到既『合法』又『合理』呢?筆者認為,首先,我們的政府可以考慮在『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市容、方便群眾生活』的前提下,對部分小巷攤區進行統一規劃定位,統一經營設施,統一經營時間,統一垃圾收運,就近引導零散。其次,引導流動攤點進入合法擺攤區域進行合法經營。再次,為了避免影響周邊市民的日常生活,在市區部分路段劃出特定區域後,要經過周邊市民同意後,方可設置一些便民類攤點。最後,我們還可以另外向小攤販免費發放經營許可證和佔道許可證,使其納入到工商和規劃部門的管制范圍,對馬路攤點不再一律封殺。政府有關部門只要對『攤販』進行合理的引導和規范,相信一定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范文寫作指導一:

  上述的2007年6月北京社招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一,其實從寫作手法上來看,我們老師是從『事物的正反兩個方面』來分別做論述的,即文章中的『中部』的分析部分,有兩個大的『分述點』,一個是『站在城管和部分支持「禁攤」市民的角度』,另一個是『站在小攤販和部分不支持『禁攤』市民的角度』。同時在文章中,戴斌老師比較明確的把支持『禁攤』與『合法性』相聯系,從『合法未必合理』的角度『鋪開』以作一定的分析論證,而把不支持『禁攤』與『合理性』相聯系,從『合理未必合法』的角度『鋪開』以作一定的分析論證。其實在申論寫作中,運用『事物的正反兩面性』的辨證手法作觀點陳述是一個比較行之有效的寫作方法,新東方的戴斌老師建議廣大考生可以借鑒這一方法。另外戴斌老師建議廣大考生在備考申論的過程中,不要忽視對面試題目的復習,因為很多面試題目與申論題目的話題實際上是有很多的『重合性』,比如本次07年6月北京社招公務員考試申論是關於『路邊無證擺攤問題』,實際上,在07年3月18日浙江公務員面試真題的第四題就涉及到了這個問題。而這道面試題目與本次申論話題的考察思路基本是一致的,如果在考生在考前備考有留意過這一題目,在答卷應該會相對輕松一些。而當時,戴斌老師也曾撰文『新東方詳解07年3月18日浙江公務員面試真題』,對這一話題已做了剖析,詳文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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