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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校園欺凌怎樣有力又有序 ——訪知名教育事務律師雷思明
2017-11-29 10:35:00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教育報  作者: 蘇令 黃鵬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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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有調查表明,課間休息時間、午休時間、沒有老師看管的活動課時間、放學後以及上下學途中,是校園欺凌的高發時段,而學校廁所、學生宿捨、操場、樓道、教室、校門口及周邊則是校園欺凌的高發區域。對於這些高發時段和高發區域,學校應該做好哪些預案?

  雷思明:學校應當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於學校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時間段內和空間范圍內,在校園欺凌高發時段,重點安排教師在校園欺凌高發區域值班、巡邏,及時發現、制止學生之間的欺凌行為,並做好教育和上報處理工作。

  平時,學校應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打火機、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有條件的學校,可在校園內安裝高清攝像頭,在不侵犯學生隱私權的情況下,對重點區域進行覆蓋,通過物防、技防手段加強對學生的管理。

  對於校門口治安形勢較為復雜或者校門口及其周邊常發生學生被欺凌事件的學校,校方應當主動與當地派出所聯系,申請在校門口周邊設立治安崗亭,或者在上下學期間派出警力在校門口周邊值班巡邏,維持治安秩序。學校還應通過嚴格落實校門口值班制度、與家長配合做好學生上下學接送的交接工作等方式,保證學生的安全。

  校園欺凌如何處理?

  記者:出現校園欺凌現象以後,學校應該做好哪些工作?

  雷思明:對於學校來說,應當科學地構建一套校園欺凌處理制度,這套制度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設立學校反欺凌機構。學校應當成立防治校園欺凌的組織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校的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包括負責反欺凌教育、日常防范、規章制度的制定、欺凌事件調查與處置、事後追蹤觀察和輔導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組織機構的成員應當包括校長、分管德育或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學校德育乾部、保衛乾部、年級組長、班主任、心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

  二是制定反欺凌校規。學校應當建章立制,制定關於校園欺凌的認定及違紀處理的規章制度(即反欺凌校規)。例如制定《學生欺凌行為預防與違紀處理規定》(也可在綜合性的校規校紀中抽出專門的章節,規定學生欺凌的處理方式)。通過制定反欺凌校規,明確告訴學生,學校禁止哪些學生欺凌行為,以及違規實施後可能遭受的教育懲戒或紀律處分。在制定反欺凌校規的時候,學校可廣泛動員學生、家長、教師等人員共同參與,集思廣益,擴大校規的『群眾基礎』。反欺凌校規制定之後,要向全體師生正式公布,並組織專門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是建立校園欺凌行為舉報和受理通道。學校應當以便捷的形式建立校園欺凌舉報通道,鼓勵學生及時舉報自己所遭遇或者旁觀的學生欺凌行為。盡可能設立多種舉報通道,包括設立郵箱、信箱,開通熱線電話,安排專人接待等。舉報通道要便於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在受理方面,偶發且輕微的欺凌事件,可由班主任負責處理;性質惡劣的、後果嚴重的、影響惡劣的或者屢教不改的欺凌事件,應當由學校反欺凌機構受理。學校反欺凌機構受理的案件,可來源於被欺凌者或其家長的投訴、知情者的舉報或者班主任的移交處理。

  四是成立調查小組。學校反欺凌機構受理案件後,應當盡快成立專門的調查小組,對欺凌事件的詳情展開調查。調查小組通過查看現場監控錄像、詢問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詢問欺凌行為發生時在現場的目擊證人、向班主任及任課教師了解欺凌者和被欺凌者過往的表現、查閱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學籍及健康檔案了解其過往的表現和經歷、查閱醫療診斷證明與病歷等方式,調查欺凌事件的發生過程、原因、後果及相關情況。必要時,調查小組還可詢問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長,以便了解有關情況。查明欺凌事件的全貌後,調查小組應當制作調查報告,並將其提交給學校反欺凌機構,供後者作為繼續處理欺凌事件的依據。

  五是實施處理和善後措施。學校反欺凌機構根據調查小組提供的調查報告,並依據本校反欺凌方面的校規校紀,實施以下處理和善後措施:實施對被欺凌者的保護、救助、輔導措施,以幫助其恢復正常的生活;對欺凌者給予教育懲戒或紀律處分;實施對欺凌者的幫扶、矯正措施,以幫助其徹底改正錯誤,正常地融入集體生活。

  記者:學校在校園欺凌的善後處理中,應注意哪些事項?

  雷思明:善後處理中,有三點需要學校加以注意:其一,學校發現、知悉學生欺凌事件後,應當立即對被欺凌者采取臨時性的保護措施,並對欺凌者加強教育和管理,防止被欺凌者再次遭受欺凌或遭到欺凌者的報復。被欺凌者需要診斷治療的,學校應當及時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並立即通知家長,防止因延誤治療而導致損害後果加重。其二,學校應聘請有資質的心理工作者,對被欺凌者開展心理輔導工作,幫助其走出心理陰影,恢復身心健康。其三,對於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充分了解其行為動機和深層原因,取得其家長配合,在專業人員的幫助之下,有針對性地對其開展思想、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幫助其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建立良好的行為習慣,正常地融入校園集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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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欺凌應對負面清單

  雷思明

  ●學校和教師應對負面清單

  1.學生欺凌是小事,不過是學生之間互相打鬧、開玩笑而已,沒必要大驚小怪、小題大做。

  2.對於學生欺凌,一個巴掌拍不響,被欺凌者也有責任,不值得同情和幫助,甚至也要給予批評。

  3.學生只有毆打他人或者毀壞、勒索他人財物纔算欺凌。言語嘲諷、侮辱他人,孤立他人,在網絡上中傷他人,都不算欺凌。

  4.學生欺凌屬於學校的『家丑』,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長若不接受學校的解決方案就是胡鬧,就是給學校『抹黑』。

  5.學生欺凌屬於學校內部事務,只能由學校自己解決,外界無權乾涉,否則只會給學校添亂。

  ●被欺凌學生應對負面清單

  1.之所以被別人欺凌,都是因為自己不好,招人討厭。

  2.面對欺凌者,應該逆來順受,不能反抗,否則會讓欺凌者變本加厲、更加瘋狂。

  3.遭遇欺凌後,告訴家長或老師沒有什麼用,他們幫不了自己。

  ●被欺凌學生家長應對負面清單

  1.孩子被欺凌,一定是他得罪了對方,或者做錯了什麼事。

  2.得知孩子遭遇欺凌,大罵、數落孩子膽子太小、太軟弱。

  3.孩子被欺凌後,家長直接找欺凌者『算賬』,對其『以牙還牙』。

  4.得知孩子被欺凌,直接找老師『興師問罪』,甚至大鬧學校。

  《中國教育報》2017年11月29日第4版版名:新聞·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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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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