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教育  >  龍江教育  >  龍江要聞
搜 索
哈爾濱音樂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 網報6月1日開始
2017-05-26 10:26:27 來源:東北網教育  作者:曹嵩苡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5月26日訊(見習記者 曹嵩苡)日前,記者從哈爾濱音樂學院獲悉,該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9名,網上報名將從6月1日開始。

  一、學院簡介

  詳見哈爾濱音樂學院主頁//www.hrbcm.edu.cn/。

  二、招聘原則

  (一)為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音樂學府,打造具有國際水准的高水平、專業化師資隊伍,面向國內外知名音樂院校公開招聘優秀人纔;建設素質優良、業務精湛的專業化的管理服務隊伍,公開招聘優秀輔助及管理人纔。

  (二)緊密結合學院發展建設規劃,從學科專業建設、人纔梯隊建設、人纔培養、管理服務的實際需要出發,統籌規劃,保證重點。

  (三)堅持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嚴格考核、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三、招聘計劃

   詳見《哈爾濱音樂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適應高等院校教學科研、藝術實踐、教學輔助、管理服務等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質和文化素養。

   (二)熱愛音樂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業務能力,團結協作、富於創新,樂於為哈爾濱音樂學院的建設與發展做出貢獻。

   (三)應聘人員應身心健康,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四)應聘人員均應具有全日制統招研究生學歷並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統招大學本科,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院校畢業的應聘人員,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其中,應聘音樂相關專業教師崗位的人員應為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位獲得者,且本科、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學歷的畢業院校均應為國外著名院校或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如應聘教師崗位者個人獲得文化部『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中國音樂金鍾獎、CCTV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或文化部公布的B類以上國際藝術比賽項目獎項,可不受畢業院校限制。

   應聘黨政管理崗位、教學輔助崗位及輔導員崗位的人員,如為國內院校畢業,其獲得最高學歷的學校須是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如為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院校畢業,其須在獲得最高學歷學校相應專業學習2年以上(含2年)(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時間為准)。

   (五)根據招聘專業特點,應聘教師崗位者本科、碩士、博士所學專業須一致或相近。

   (六)應聘教師崗位的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應聘黨政管理崗位及輔導員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應聘教學輔助崗位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不超過40周歲;特別優秀且崗位急需人纔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七)碩士研究生的應聘人員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博士研究生的應聘人員可放寬至2017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則不予錄用。

   (八)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應聘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十)輔導員崗位基本條件。本次招聘的輔導員為學生公寓輔導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共黨員。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具有奉獻精神、吃苦耐勞和團隊合作精神。

   2.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熱愛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較強。

   3.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須擔任過校院或班級主要學生乾部(須具有學生乾部任職證明),具體包括校院兩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各部部長,校院兩級社團理事長,學生會之外的校級學生組織主要負責人、班長、團支書(以上任職除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外,不含副職)一年以上。

   4.入職後須入住學生公寓並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5.應聘男生公寓輔導員要求為男性,女生公寓輔導員要求為女性。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6:0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不接受其他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通過黑龍江省人纔評價網(//www.hljrcpj.org.cn/)進入報名系統。由應聘人員個人注冊用戶,瀏覽選擇職位,填寫報名資料,記錄報名序號,打印報名表。每名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要改報職位必須先取消當前職位的報名。

   3.注意事項:

   (1)應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者需認真閱讀填寫說明,並詳實准確地填寫個人報名資料。

   (3)應聘者的學歷、專業及研究方向必須與應聘崗位要求一致。

   (4)報名序號是應聘者現場確認、成績查詢或取得其他技術支持的重要憑據,請務必牢記、認真保存。

   (5)應聘者上傳照片須為藍底、白底或紅底證件照,生活照、風景照不予審核。

   (6)應聘者報名時應詳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7)對招聘計劃中的專業、學歷及資格條件等內容信息需要諮詢時,請致電我院人事處;對網上報名流程、方法等問題需要諮詢時,可查詢網站《通用報名流程》和《常見問題問答》或致電技術諮詢電話(0451)82672690。

   (8)應聘者要填寫有效的聯系方式,保證聯系順暢。

   (二)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17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00。

   2.資格審查期間,應聘人員可以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請網絡仲裁,仲裁由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仲裁通過的視為報名成功,仲裁未通過的,報名無效,可改報其他職位。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低於3:1的,則縮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於急需緊缺的崗位,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三)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請按照如下要求進行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及地點

   確認時間:2017年6月6日-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確認地點:哈爾濱音樂學院主樓A527室(人事處)。

   2.確認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科、碩士和博士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院校畢業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應屆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各類獲獎證書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1份;

   (7)應聘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8)參加考試時演奏的自選曲目列表打印件及電子版。

   (9)應聘作曲教師崗位的須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為大型曲式結構的管弦樂(至少是雙管編制)作品,並提供樂譜和音響資料。應聘合唱指揮教師崗位的須提交專場音樂會或至少5首作品的音樂會視頻資料。

   3.現場確認核查後,證書、成果材料、證明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復印件存檔備查。

   4.對於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齊或未進行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音樂學院網站(//www.hrbcm.edu.cn/)的通知。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2.考試形式和內容

   (1)教師崗位

   應聘教師崗位的考試采取專業技能考試和課堂教學試講的方式進行。

   ①專業技能考試

   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由學院組織實施。根據專業技能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末位出現並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專業技能考試成績低於85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擬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天。

   ②課堂教學試講

   課堂教學試講計分方式為百分制,成績低於70分者不予錄用。

   ③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70%+課堂教學試講成績×3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④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並列,以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優先。

   ⑤具體考試內容及相關要求詳見《哈爾濱音樂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考核辦法》(見附件2)。

   (2)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及輔導員崗位

  應聘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及輔導員崗位的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先進行筆試、後進行面試。

   ①筆試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並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於70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5:1的比例時,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天。

   ②面試

   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進行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考核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低於70分者或面試評委中三分之一(向上取整)及以上評委評定的分數在70分及以下的,視為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③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④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並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考核

   學院對課堂教學試講和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檔案情況和工作實績等考核,同時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體檢

   學院對課堂教學試講和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准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學院在哈爾濱音樂學院官方網站(//www.hrbcm.edu.cn/)上對擬錄取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錄取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學院按程序予以錄用。學院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十、享受待遇

   (一)被錄用的應聘人員予以落實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學院正式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二)符合學院引進高水平人纔條件的,按照《哈爾濱音樂學院人纔引進暫行辦法》,由學院審批,享受相應待遇。

   十一、相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辦理入職手續時,需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並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二)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入職手續時,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認證書、留學歸國證明,並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三)凡在公示期、考核及入職後試用期內,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相關規定及錄取原則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對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為一年)。試用期滿學院將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錄用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六)本公告由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責任編輯: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