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報5月5日訊 4日,省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包括21條具體措施,保障他們在就業、醫療、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權益,到2020年,全省將轉移農村勞動力580萬人。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落戶城鎮,基本實現有條件有意願的農民工市民化。
就業
農民工納入創業扶持范圍
大力發展服務業,促進農民工就業;將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范圍。
對農村未繼續昇學並准備進入非農產業就業或進城務工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業戶籍退役士兵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對在崗農民工開展崗位技能提昇培訓,對具備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農民工開展高技能人纔培訓;使有創業願望的農民工得到一次創業培訓。
鼓勵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招收在鄉青年農民、農村擬轉移勞動力、進城農民工,擴大農村學生的招生規模。
保障
穩定工作農民工要有“三險”
實施農民工社會保險全覆蓋計劃,依法將與用人單位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范圍,並與城鎮職工享同等待遇。
大力推進高危行業、季節性用工企業的農民工全部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保障農民工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穩步推行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參加失業保險,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農民工,按規定及時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靈活就業農民工可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教育
確保農民工子女在城裡參加中高考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隨遷子女開放,與城鎮戶籍學生混合編班,統一管理。貫徹落實我省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昇學考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輸入地參加中考、高考,實現農民工隨遷子女全部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