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捨天花板脫落,砸傷了正在看書的大四女生小華(化名)。小華以面部留有疤痕需要做整形手術為由,將中國傳媒大學告上法庭索賠。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雙橋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上午8點半,小華和律師一起來到法庭。21歲的小華是中國傳媒大學法語系大四學生。她回憶說,2007年4月6日下午,工人來檢修宿捨天花板,『我當時在桌邊看書,突然聽見工人「啊」的一聲,我一抬頭就被硬物砸中,暈過去了。』室友將小華送到醫院。小華說,在三個月的傷口愈合期,她嘴巴不能碰水、不能咀嚼食物、不能說話甚至不能笑。為了減少紫外線的傷害,小華不得不戴著口罩上課。與施工方和學校協商兩年多,小華得不到滿意的答復,無奈將他們告上法庭,索賠後期治療費2萬元、精神撫慰金10萬元。
施工方代理人說,小華無需後期治療,也看不出對小華有精神損害,因此不同意賠償。中國傳媒大學後勤的一名副處長說,事發前學校已經口頭通知學生清場,事發後和施工方積極協商賠償事宜。這名副處長還出示了一張協議,是小華母親與學校、施工方達成的協議。其中約定,醫療費、小華母親來京費用由施工方承擔,以後再有其他治療也由施工方承擔;學校只負責協調此事。
小華說,施工方和學校在庭上說自己精神沒受到傷害,這不是事實。『我戴著口罩上課,接受來自背後的異樣目光;我去媒體實習,經常被人問到自己的嘴巴是怎麼回事。觸動最深的一次,有人問我是不是先天性兔脣。』
法官說,爭議焦點是小華是否需要繼續整形和此次事故是否對她造成精神損害,雙方對此均有舉證責任,法庭將舉證期限定於2月20日。 (記者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