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伊始,許多家長向教育部門詢問學校收費情況。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新學期,哈爾濱市各級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含初等職業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及特教班都將實行『一費制』。任何部門、任何學校不得擅自立項,提高標准收費,不得搭車收費,不得強制向學生推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和資料,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嚴厲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同時,學校要做好收費公示工作,不公示的不准收費。
根據規定,沒有按教學大綱要求開設信息技術教育課的學校和年級,市區學校應在每生每學期雜費中扣除50元,縣城所在鎮學校應在每生每學期雜費中扣除40元;學生用教科書要按國家教學大綱、新課程標准的要求,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在省教育廳與省新聞出版局向社會公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定。每門課程只能選定一種(不包括教輔材料和課外讀物)。
據介紹,借讀費是指外省、市、縣的城鎮戶籍學生到本地學校借讀時收取的費用。初中每生每學期300元;小學每生每學期230元。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可持暫住證、進城務工證、原就學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借讀證明,向就近學校提出申請,經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安排學校就讀,免收借讀費。
住宿學生每生每學期收費最高125元。學校具體收費標准,根據住宿的實際條件,市區的學校報市教育部門會同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縣(市)的學校報當地教育部門會同物價、財政部門核定。
必要的服務性代收費項目包括班費、體檢費、文化體育活動費、熱飯費、自行車看管費、課後看護費、初中畢業年級補課費、單元練習測試卷費、飲用純淨水費、特殊教育康復訓練費等。服務性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按成本收費,多退少補,嚴禁只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否則按亂收費查處。
市區初中畢業年級補課每生每課時最高0.50元;縣鎮初中畢業年級補課每生每課時最高0.40元;農村初中畢業年級補課每生每課時最高0.30元。每月補課不得超過100課時,假期補課不得超過150課時。 (初霞)